“呼~刚才真是刺激性的一幕呢。”
我和千夏趴在塔顶上,上气不接下气。
结果到最后,我们都忘了追究胜负的事。
“奥丁镇今天也看不到晶阳呢。”千夏看着灰蒙蒙地天气说。
“看到的话真的会死人的,比那些冒险家还惨......”我深深挫败于他天马行空地想法。直接被那种程度的辐射照射的话,大概会直接成肉干吧。
阿比斯深渊,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。之所以称之为深渊,是因为它端端正正地位于地下。据说在很久以前,人类曾有过大陆、天空和海洋。但是现在,我们唯有在纹兽和战争的夹缝下艰难度日。
我稍稍一偏头,就看见光明神教的信徒们照常在广场上祷告礼拜。我一直都想问问他们,倘若没有那片云层,位于不可见苍穹之上的晶石,是否真的会庇护他们?
曾经有不少人试图从这里逃脱,但都无一例外地与都市失去了联系。据说像我这样毫无根据地出现在某个地方的人,多半就是这些冒失家伙的转世。
——只有阳光照射的地方才是安全之处的所在。因此,大家都谨守着自己的幸福,小心翼翼地活在名为翠宫的深渊底层。糟糕的地形环境和强大的纹兽,才是这片深渊的统治者。
“啊,老大,那个妹子好像长的很不错欸。”
我立即弹起身朝他指的方向看去:“哪呢哪呢?”
“我这次可是按老大的指标来划分的哦,各种意义上的波涛汹涌呐!”他深以为然地点头。
我也是各种意义的冷汗淋漓:“呃......这不是刚才那个蕾丝内裤女嘛......”
“抓住你们了!”
一双手忽然伸过来勒住了我们。
“唔啊——!”
下意识以为是宪兵的我挣扎着起身准备逃跑,不料却将背后的人绊倒在身下。
“啊——!”
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铺开而来的银白长发,我顺着湖泊一般的晶莹发丝一路向下,正好与两颗清澈的蓝宝石相对。
我与少女的距离如此之近,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。已经充满青春的身躯一起一伏,波光粼粼的双眼包含着琳琅风情。
“好疼啊......”少女终于耐不住尴尬,侧过脸悠悠说道。
“啊!”
我后知后觉地向后坐倒,剧烈的心跳却依旧不停擂动我的胸口。
“爱丽莎姐姐·,你吓死我们了......”千夏心有余悸地地喘息。
少女拍掉身上的灰尘,露出一口皓齿:“嘿嘿,恰好路过,就看见你们在塔顶鬼鬼祟祟。怎么,又在进行爱的守护?”
“当然!这个镇里的所有女性都由我来保护!”千夏摆出一个夸张的姿势。
艾丽莎一副了然的样子:“以后还是离那个变态远一点吧,这是我的忠告哦。”
我义正言辞地咳嗽两声:“我才不是变态......女性是需要保护的存在!暗中守护她们的美丽,是怎样的流言也无法击破的正义......”
果然,又被那种看人渣的眼神瞪了。
”去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啊,这样整天瞎晃悠真的好吗?”她忍不住凑过来揪住我的耳朵,芳香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“要你管啊!”还未从刚刚旖旎场面中回转,我拍掉她的手,刻意于她保持距离。
“听着,你和千夏都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不能看着你们被人厌恶。我马上就要入伍,千夏也是。你一个人如果还是这个样子......叫我们怎么安心?”
“你说......什么?”
犹如晴天霹雳,听到她最后的一句话,我不可思议地瞪大双眼,看着她和千夏。
少女的银发飘起又落下:“所以说,我们已经通过入伍测试,正式成为一名符士部队的一员。明天一早就走。”
千夏此时也悻悻地走过来,低着头不敢看我:“今天早上父亲给我寄来一封信,说是拿到了符士资格,让我去外面镀镀金......我本来想一会就告诉老大的,对不起......”
“哈……也就是说,你们俩都要走了?”昔日的黄金三人组,如今也走到了分崩离析的尽头。
她难掩自己的失落,纤细的身躯仿佛变得飘忽:“快成长起来吧,吴臻,像一个真正的大人,不要被任何人瞧不起。”
在那一刻,我终于明白了,没人在意你每天经历了什么。他们只按自己的所看到的,为别人贴上一个自认为最合适的标签。就像那个混蛋老头一样,只要我每天干活,他就觉得我应该一辈子都待在那个注定失败的地方。
我愤怒地一拍瓦片,冲着她怒吼:“放屁!瞧不起我的,只有你才对!”
“老大?!”千夏被吓了一跳,我如此发火的样子,他从来没有见过。
爱丽莎抱住自己的胸口,氤氲的泪光无言地洒落。她嗫嚅着嘴唇,却最终没有说出一句话。
“喂~爱丽莎——?我们该走咯!”
塔下传来一群人的吆喝,不用猜我也知道,一定是她一起应征符士的朋友。
“我还有事,先走了......”她留下这句话后,神情萎靡跳下了塔顶。
“爱丽莎?!”千夏紧张地上前查看,见她无事后长舒了一口气。
“上面有什么东西吗?脸色不太好哦,难道说有怪人?!”远去的一群人嘘寒问暖地离开,里面没有我。
“老大——?!”千夏看着我忽然拔腿狂奔,来不及阻止。
这个伤心之地,我不想再来了。
同样离去的,还有那一丝萦绕了数年的爱恋。
再见了,已经无法挽回的旧时光。
“混蛋,混蛋,混蛋!”
仿佛是为了呼应我的情绪,难得潮湿的奥丁镇,在此时下起了大雨。
“一定,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当符士!”
我一遍遍擦拭着被雨水模糊的眼睛,一个倒地不醒的酒鬼,忽然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“对了,如果是那个人,一定会有办法!”
反正已经走上一无所有的末路,干脆就走得更远些。
“来了,来了!”
在奥丁镇的某个酒吧,一个女侍打开被敲得山响的大门。
“吴臻?!你这是怎么了?”她看着被雨淋湿透的我惊呼出声。
“别管我,老沈在哪儿?”薇欧拉的话一个字我都没听进去,我的心里只有一个目的。
“你怎么又跟他混在一起了?他今天不在!”薇欧拉张皇地拒绝。
“哟!吴臻,我正好要找你呢,缘分真是妙不可言!”
酒吧后门被一只皮靴踹开,老沈那张不管怎样看都很欠揍的鞋拔子脸,再度勾起我曾经的一段回忆。
当初捡到我的人,不是别人,就是老沈。而一开始在奥丁镇的日子,就是由他带着,靠着一些“手艺活”来维生。
“我来找大饼。”强忍住不耐,我向老沈阐明意图,大饼是一句暗语,也就是找活干。
老沈一听,将手中的酒瓶向后一扔,整张脸因他的笑容显得更加扭曲:“那这缘分可真是大了去了!”他兴奋地搓手:“我正想带着你一起去干一件大事呢!”
“吴臻,你别去!”薇欧拉想要过来拉我,却被老沈挥手训斥。
“去去去,老子的宝贝也是你能碰的?耽误了咱吴爷发财,小心让你滚蛋!”
“放开。”薇欧拉惊讶地看着不复往常嬉皮笑脸的我,犹豫着松开了手。
“哎,看见没。吴爷不跟你计较。麻溜地做自己的事儿去。”老沈殷勤地与我勾肩搭背:“走走走,咱们里屋说去。”
“这一次,咱们可是做的正经生意。”他带着我绕过酒吧的犄角旮旯,来到地下室的入口。
“给帝国贵族办事,靠谱!”他拍拍胸口,打开渗透出些微光亮的木门。
“刷刷刷!”
一进门,几十把明晃晃的刀剑就对准了我们。
“诶别别别,自己人,自己人~” 老沈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,示意里面的人冷静。
“他是谁?”
灯火掩映中,一个全身套着华丽盔甲,满是赘肉和褶皱的标准贵族老爷发了话。
老沈扒拉开刀剑一路走到老爷面前单膝跪下:“这就得和您好好说道说道了,他可是咱们奥丁镇有名的痕迹专家,人称人形猎犬——吴臻!”
他大部分说的没错,大街小巷谁家的值钱东西,我差不多一清二楚。只是当地人给我取得名字,叫“灰犬”,也就是流浪野狗而已。
“见过老爷。”我跟着老沈身后跪下,凑够报名费需要不菲的费用,但既然是个贵族,那么报酬一定不差。
无论如何,我也要当上符士。只为像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证明。
贵族睁开了一只被肥肉压住的眼:“那就,给这小子再说一下我们的协议,当然,他的报酬从你那部分扣,没意见吧?”
“没问题,没问题!”老沈愣了一下,随后赶忙应道。
一个骑士模样的士兵走上前来拿出一卷羊皮纸递给我:“赶紧看完。”
羊皮卷的内容不多,上面画着一头有着巨大犄角的麋鹿头像,下面还跟着无数串零。
“知青鹿?”我忽然认出了上面的东西。
知青鹿是一种存在于阿比斯的纹兽之一,它们经常出现结伴出现在积雪融化之时,而最重要的是,它那巨大的犄角能在黑夜发出洁白晶莹的光芒,极高的收藏价值很快为它招惹上一群别有用心的人。而最初大肆屠杀之后的唯一结果,也只是更加稀有的知青鹿变得更加昂贵而已。
“据我们的情报称,有一头知青鹿最近出现在奥丁镇附近。”
贵族老爷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:“找到它,就有钱。找不到,就得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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